简介
“山野孤儿翻身记”,这书名就够硬气的。主角王小虎,从小在山里啃树皮长大,没文凭没背景,凭着一股子狠劲闯荡都市。别人玩命赚钱他玩命学,踩着刀尖往上爬。前脚刚把房租交了,后脚就被甲方虐。这哥们不记仇,记仇是憨包,看他在钢筋水泥地怎么杀出条血路,挺刺激。
第一章 山村毒菜娃
王小虎抿了口剩水,碗底哗啦响。夕阳烧得他脸疼,但他没正眼看山。山对山里娃来说,就是地。山里的地,就是命。
“虎子,别傻站着,快吃。”老光棍刘根扒了他碗里的狗粮,自己碗里多添了半把玉米面。
狗粮?王小虎眼珠子转了转。刘根他那只能打三枪的瘸腿猎枪换来的,狗吃的高粱面疙瘩。刘根嘴里叼着旱烟,唾沫星子喷到他脸上。“狗日的甲方,催得比狼还急,图纸不改,这活儿没商量。”
王小虎筷子头顿在碗沿,骨节发白。“甲方?啥玩意儿?”
“就是那帮城里来的,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主儿。”刘根唾沫横飞,“说是给你找了个城里活儿,月工资三百块,管吃住。嘿,住的是狗窝,吃的是剩饭。还得天天往山外跑,搬石头,扛木头,累死累活,就图个口饱饭。”
三百块?王小虎胸口脯撞得咚咚响。那得是啥地方?比山里强?刘根这瘸子都动心,他王小虎还能不动心?
“咋样,虎子,去不去?钱虽不多,但安稳。咱在这山里,天一黑就怕狼,山里人看人,比看畜生还残酷。”刘根压低声音,“去了城里,至少是个城里人,不能吃百家饭了。”
王小虎没吭声,手指抠着碗底泥巴。三百块,能买几斤白面?能换个暖和点的土炕?能不总啃树皮?山里的野菜都快被啃光了,树皮都卷了毛。
“不去?”刘根看他不吱声,把烟锅按灭,“行,你的事你自己拿主意。不过我得告诉你,城里人,手比爪子还狠。到时候,别怪我没提醒你。”
王小虎猛地咽口唾沫,泥巴顺嘴角滑下去。“我去。”
刘根咂咂嘴,没再多说。王小虎扒拉完狗粮,抄起那杆三天没气的瘸腿猎枪——理论上是三枪,实际打出去两枪就哑了,枪杆子比烟袋还长,顺着手臂。
天擦黑时,王小虎摸到镇上。镇子比山坳大点,水泥路,拖拉机突突响。他咬着舌根,怕说话露了山野口音。找个饭馆,桌上四个穿皮夹克的,点了一桌子菜,刀光霍霍,对着菜比划。王小虎坐在角落,扒拉着白水煮面条,耳朵竖着,风声鹤唳。
“老王,就是这小子?”一个尖嘴猴腮的指着王小虎,“看着老实,跟他娘的牲口似的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