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哥们儿,跟你说个事儿。我最近看的这小说,叫《我的女友是败犬》。讲的是个普通小子,遇上个有点迷糊、成绩不好、家里还欠一屁股债的女友。按理说,这条件,一般人得绕道走。可人家偏不,愣是把这小废柴哄得心甘情愿当牛做马。
第三章 一脚定情
“蛔虫?”我嘴里还塞着泡面,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,“还能是谁,林小曼呗。”这名字,老王一听就笑了,嘿嘿直乐,“我就知道。我说哥们儿,你也别太拼了,她那是败犬,可不是战神啊。”我头也不抬,吸溜吸溜的手法越来越带劲,“这不刚好,我正好缺个能陪吃陪喝还能任我差遣的。”老王撇撇嘴,“得了吧你,小心到时候被她吃得连骨头都不剩。”我眼珠子一转,抹了把嘴,“那得看是谁吃了谁了。”
话音刚落,手机“叮咚”一声,进来条短信,我随手一瞥,差点没把筷子扔出去。林小曼的!这丫头,平时信息都不怎么发的,今天这是唱的哪一出?我赶紧点开,屏幕上就两行字:“晚上老地方见,带点钱。”老地方?这是抠门到ddl了吧?我嘀咕着,把泡面盒往旁边一踢,抓起钱包就往门口冲。
老王在后面喊:“喂喂,你先把火腿肠咽了啊!”我头也不回:“急!林小曼约我晚上吃饭!”老王吹了声口哨,摇摇头走了。我一路小跑,心里盘算着这顿饭得吃啥。林小曼那钱估计又不够了,我得想想,是给她带个饭票,还是直接给她点现金……哎,不对,等等,老王说她是败犬,这败犬不是指没钱吧?我越想越乱,脑子里一片浆糊。
到了学校后门那家小饭馆,人还不少。我找了个角落坐下,刚点了个煎饼果子,就见林小曼颠颠颠地跑了过来。这丫头今天穿得特拉眼,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裤腿还破了个口子,上身是件洗得发白的T恤,还露着右肩胛骨,那白嫩的地方,看得我嘴角直抽抽。她怀里抱着个皱巴巴的纸包,跑过来就往我桌边一坐,也不打招呼,直接把纸包往桌子上“咚”一扔,声音还挺响。
“吃!”她扯着嗓子喊,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,那样子,像只等着喂食的小狗。我嘴角一咧,拿起纸包,打开一看,嚯!里面是两个肉包子,蒸得热乎乎的,还冒着热气,边角还沾着点面粉。我把它往嘴里一塞,这包子是蒸的,面皮暄软,馅儿是大肉,肥瘦相间,嚼起来满嘴流油,香得我差点把舌头吞了。
“行了行了,知道了,知道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