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大结局:我即是传奇
林风嚼着馒头,越嚼心里越堵得慌。这破玩意儿,灰扑扑的,硬邦邦,一点油水都没,嚼着跟啃树皮似的。他咽下最后一口馒头,喉咙里还涩得跟砂纸似的。扒拉了两口冷水,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,却浇不灭心头的烦躁。
这都多少年了?他穿到这个破世界也十年了。十年前,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成了个光屁股娃,还附带个“英雄”称号。这称号可不是白叫的,跟着村里几个愣头青打魔头、揍山贼,愣是把他打出名堂。后来干脆自己单干,赤手空拳也能撂倒几个三头六臂的魔物。什么“拳打南山敬老院,脚踢北海幼儿园”的顺口溜,现在村里老铁嘴上都能念叨。
可现在呢?十年过去,魔道是平息了,百姓安居乐业。可他林风呢?还是个光棍,除了块破“英雄”招牌,剩个啥?这破世界科技不发达,没有高楼大厦,没有电动车,连个像样的玩意儿都没有。他那点现代思维,捣鼓捣鼓猎户镜,造造指南针,在村里算是稀罕,到外面根本就是土玩意儿。
“嘿,林风,起早干嘛去?”一声大嗓门在背后响起。
林风回头,看见村头的老王,叼着旱烟杆,眯着眼睛看他。老王是他少数几个看得顺眼的长辈,没把他当个英雄供着,倒还挺像个人。
“去河边转转。”林风应了一声,没多话。
他不爱跟人过多打交道,不是他孤僻,实在是没啥共同语言。村里人提起他,要么是吹他英雄事迹,要么是好奇他啥时候成亲。这十年来,他看着那些曾经跟着他出生入死的“老铁”们,一个个成家立业,孩子都跑起来不小了。就他,像个外人似的,融不进去。
河边,柳树抽着新芽,水面上几只野鸭扑腾扑腾地划水。林风蹲在岸边,看着水里的倒影。那张脸,轮廓依稀是当年的他,但眼神却沧桑了太多。那双曾经充满锐气的眼眸,现在倒像蒙着一层雾。
“有人啊?”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。
林风回头,看见一个穿着粗布裙的小姑娘,约莫十三四岁,脸蛋红扑扑的,手里还提着个小竹篮子。她是村里新来的,父母都在外地打工,跟着爷爷奶奶住。
“嗯。”林风点了点头,没说话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