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你猜怎么着?我靠做饭成了大佬。不是什么仙厨系统,就是我祖传的手艺,越做越牛掰。先是镇上混子都怕我,后来是整城的人抢着排队。现在?天底下好吃的都 running 了,连那帮修仙的都抢着拜我为师。但说好的清心寡欲呢?
第四章 第一位食客
林晓晃了晃有点发沉的脑袋,手机扔桌上差点摔地上。这天杀的“余额不足”,简直是仇人见了都得绕道走。他盯着窗外发呆,对面楼那个天天遛狗显摆的富二代,此刻肯定正开着他的玛莎拉蒂去炫耀呢。啧,想当年老子也是挥金如土的主儿。
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,把林晓从对富二代的仇恨中拽了回来。他摸了摸饿瘪的肚子,长叹一口气。钱是得想办法搞,但眼下这肚子,得先填饱。
林晓对做饭有点天赋这事儿,他自己也是半信半疑。祖上传下来几道菜谱,平时也就是随便煮煮,但从没想过能派上什么大用场。不过眼下,他倒是想试试,用这几道菜,能不能混口饭吃。
他翻出压箱底的食材,有肉有菜,虽然不多了,但勉强能做两道菜。林晓系上围裙,开始在小小的厨房里忙活起来。
第一道菜,是祖传的红烧肉。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块,放开水里焯一下,祛除血沫。然后油锅烧热,下肉块煎出两面金黄,再倒入生抽、老抽、糖,炒到肉块上色。加水没过肉块,大火烧开后转小火,盖上盖子慢炖。
第二道菜,是简单的清炒时蔬。绿叶菜洗净切块,蒜末炝锅,倒入蔬菜快速翻炒,加一点盐和味精,出锅。
肉块在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,香气渐渐弥漫开来。林晓闻着香味,忍不住咽了口口水。他想起以前在城里吃饭,几百块一顿的餐厅,也没这道菜做得香。
红烧肉炖了差不多一个小时,肉质酥烂,色泽红亮。林晓夹起一块,吹了吹热气,放进嘴里。肥肉入口即化,瘦肉软糯入味,汤汁拌饭堪称一绝。他咂咂嘴,心里暗自点头:行,这手艺,好像真的有点东西。
清炒时蔬也没让人失望,翠绿的蔬菜带着蒜末的香味,脆爽可口。两道菜下肚,林晓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。
他看着剩下的食材,突然有了一个想法。他为什么不试试开店呢?虽然现在手头没多少钱,但总得有个开始。
说干就干,林晓开始在网上找租房信息。他要求不高,只要租金便宜,位置方便就行。他打算开一家小餐馆,专门做这几道菜。
第二天,林晓找到了一家合适的房子。租金不高,一个月只收三千块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