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我开始摇滚了》这本书,讲的是个普通上班族突然迷上摇滚的故事。主角阿杰本来是个规规矩矩的程序员,直到有一天在酒吧被一首老摇滚点燃了心火。从此开始疯狂收集黑胶、练吉他,还自费组了个乐队。故事蛮真实的,那种对音乐的热爱、拉扯、和兄弟们一起熬夜练琴的疯劲儿,看完能让你也想跟着弹起来。
第十章 最后一首歌
夜还早,阿杰却像被困在蒸笼里。演出的累还没完全散,胃疼是老毛病,一喝酒就犯得厉害。他靠在沙发上,手里捏着那把二手吉他,弦有点松,按着不顺手,烦躁得很。手机在口袋里震动,是老板打来的。阿杰皱了皱眉,接起来的时候心虚地低声道:“喂,老板。”
“阿杰啊,明天公司有个小活动,客户那边要求我们组个乐队助兴,你那手吉他还能弹?”老板的声音透过手机传来,带着点理所当然。
阿杰差点把手机扔出去。乐队?他心里咯噔一下,这个月刚和三个朋友扯淡说要组乐队,老板就找上门了?他那破吉他能跟专业乐队比?可这话哪能说啊,只说是小活动,随便弄弄,客户那边又不会太较真。
挂了电话,阿杰看着沙发另一头的吉他,琴弦在昏暗灯光下泛着微弱的光。他深吸一口气,坐起来,手指试探着扫了一下琴弦,嗡嗡的震动让他想起了几天前乐队排练的疯狂。
那天他们 在地下室练到凌晨,汗水浸透了乐队的白T恤,地板上铺的旧报纸早就湿透。主唱嘶吼着老摇滚,鼓手像疯子一样猛砸鼓面,贝斯手的手指在琴弦上翻飞,而他,阿杰,正对着那把皱巴巴的吉他,手指因为太用力而发红,按出来的和弦却总是跑调。
“阿杰,这都练一周了,G和弦你还废!”主唱抓着啤酒瓶跟他较劲。
“我……”阿杰喉咙发干,练了无数次的位置,今天就是弹不流畅。
“行了行了,明天演出,咱们就弹那首《Highway to Hell》,简单,炸!”鼓手一拍大腿,性质大振,“那歌,谁弹谁牛逼!”
演出那天,后台三个小时的排练,阿杰的手指像是要抽筋,但他看着对面三个哥们儿都那么卖力,自己哪能示弱。他偷偷给自己倒了点威士忌,感觉暖身子,也壮胆。台上灯光太晃眼,他几乎是凭着肌肉记忆弹着,汗水把他的黑发贴在额头上,但当他吼出第一句歌词时,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涌了上来。
那种感觉就像很多年前,他在酒吧第一次听到那首老摇滚,琴声像刀子一样,直接划破了他的平静。现在,他终于也站在这里,用自己笨拙的吉他,去追赶那个曾经遥不可及的梦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