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林晚穿成自己写的书里,那最惨的女配,炮灰当到姥姥家。原主坏事做尽,下场凄惨,被宿敌联合男主虐得渣都不剩。林晚一拍大腿,这可是我的本尊就算了,知名炮灰,谁碰谁死!她直接开局改命,手撕白莲,脚踩渣男,顺便拐走男女主。
第三章 搞事业第一条
林晚挣扎着坐起来,后脑勺疼得她龇牙咧嘴。环顾四周,这是间破破烂烂的小屋,墙壁上的腻子都掉了,露出斑驳的墙皮。桌椅都是歪的,窗户上贴着用报纸糊的补丁。
她这具身体原主是个无业游民,小偷小摸不算,还喜欢在网上喷人。结果因为一篇骂得太过分,被原主暗恋的男明星的死忠粉找上门,直接打成这样。
林晚翻了个白眼。穿书第一天,就被自己写的主角虐了。这原主,坏事做尽,偏偏又是个恋爱脑,最后被男主和原主的女配联合打脸,下场凄惨。
“哎哟喂,我的妈呀。”林晚捂着后脑勺,咬牙切齿,“这叫什么事儿啊。我这是穿成了个炮灰,还是死得最惨的那种。”
她低头看了看自己。粗布麻衣,头发凌乱,脸上还有泥。看着挺狼狈,但命总算保住了。
林晚甩甩头,决定先搞清楚状况。她跟着原主的记忆回忆,这书叫《霸道总裁爱上我》,她穿的是女三,一个富家千金,因为嫉妒女主,处处作对,最后被男主和女主联手踩死。
“这可不行。”林晚冷笑一声,“我堂堂网文作者,怎么可能写自己死得这么惨。”
她立刻开始行动。脑子里立刻冒出无数念头。原本这女三是个恋爱脑,抢女主的金手指,抢女主的男人。现在,林晚直接把原主那点小聪明往外放。
她先是摸出原主口袋里皱巴巴的十块钱,然后走到街上,直接去了家快餐店,点了一份最便宜的套餐。吃的时候,她还故意大声喧哗,故意把餐巾纸往地上一扔,骂骂咧咧地抱怨这菜太咸。
旁边有人注意到了。林晚继续表演,故意撞到旁边一个路人,把人家手里的菜洒了一身。路人脾气火爆,当场就骂街。林晚顺势也骂回去,骂得那路人哑口无言。
这一连串操作下来,林晚觉得自己手感不错。她知道,现在这具身体原主那点小偷小摸的技能,已经全部用上了。她直接把刚才抢来的十块钱揣进兜里,溜之大吉。
回到小屋,林晚盘腿坐在地上,开始思考下一步。她要改变这炮灰的命运,首先得有金手指。她这具身体虽然是个无业游民,但也不是毫无用处。
她在网上随便逛了逛,发现这世界的网文网站和她的世界一模一样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