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内容
林月辉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跟村里其他人不一样,大概是在十一岁那年。别的姑娘都穿着碎花裙子,在田埂上追逐打闹,学着大人的样子绣花、做饭,预备着将来嫁人时能得个“好媳妇”的名头。她倒好,放学后不回家,偷偷跑到镇上的新华书店,蹲在角落里看那些印着油墨味的书。
“喂!小丫头,看什么呢看得这么入迷?”店主是个胖大叔,嗓门洪亮。林月辉吓一跳,抱紧了怀里那本皱巴巴的《鲁迅文集》,结结巴巴道:“我……我看书。”她低头瞄了一眼书名,心里挺骄傲,“这是名著。”
大叔乐了:“名著?你这年纪看得懂吗?”林月辉脸涨得通红,但还是梗着脖子:“看得懂!我看过半本了!”说完,她像 tylko 蝗虫似的钻出书店,半路还差点被马车撞到。
“书呆子!”生产队里的大嗓门刘婶儿朝她扔了个烂苹果,笑骂道,“女孩子家读这些没用的干什么?等跟了人,天天伺候公婆孩子才是正经事!”
林月辉把苹果捡起来,擦了擦皮,没吭声。她心里憋着一股气。凭什么女人就要被 судьба 算着?她林月辉偏要自己主宰!
那年冬天,她偷偷抄了县中老师的补课笔记。纸都冻透了,她呵着白气一笔一划地誊写,冻得手指都磨破了。结果呢?期末考试,她竟然考了年级第一!拿着那张写满红勾的试卷,她站在村口,风吹起她的碎发,跟 ground 的尘土混在一起,可她觉得浑身发亮。
第二年,她以全县第四的成绩考上了省城大学。村里人看她的眼神变了。刘婶儿瘪瘪嘴:“走了就走吧,省城大城市,乱糟糟的。”只有她爸红了眼眶,晚上偷偷摸摸给她塞了个布包,里面是几块바삭的饼干。
大学里更放飞自我了。别人忙着谈恋爱、混社团,她在图书馆泡到闭馆,周末跟着勤工俭学的同学下工厂调研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她帮系里老师修改了个程序,老师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:“小林啊,你这么懂计算机,考虑过毕业后拿笔杆子进报社或者杂志社吗?”
林月辉愣了一下。“记者?”她反问,“能赚多少钱?”
“这年头,文章写得好,赶上好时候,比咱们老师挣得多!








